1月8日下午,娄底市娄星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名疑似精神病人的女子手拿菜刀冲进乐坪派出所追砍正在报案的群众,派出所民警为保护群众安全与持刀歹徒进行殊死搏斗,其过程中有2名民警、1名协警不幸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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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省以行政程序法治化为抓手、以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先后推出4部规章,形成了一条依法行政的逻辑链条,构建了一个“湖南样本”,创造和推进了政府法治的“湖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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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上高二了,学文科。他昨天问我,将来做记者如何?
我突然感觉到很对不起儿子。我写过很多时事评论,也常常愤世嫉俗,让儿子耳濡目染,受了我很大的影响,我对儿子的未来有了莫名的忧郁。
儿子是一个有血性的男孩,他充满正义,说不出假话,容不得虚伪。这在我看来,儿子有两种职业是不宜选择的:一是做官,二是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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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5岁的孩子,虽然高出我半个头,但毕竟涉世未深,他把这个社会想像得过于美好。从历史的长河中看,正义最终能战胜邪恶,然而,在某一个阶段,在某一个时空,在某一个局部,是正不压邪的。在世风日下,是非颠倒,人人自危的今天,有多少人明哲保身,多少人信俸瞎子不吃眼前亏。
作为父亲,面对儿子的举动,我很高兴,也很担忧。我高兴的是他有坚持正义的优良品质,同时,也很担忧他以后走上社会可能会受到邪恶的伤害。但无论如何,这一次,我该向儿子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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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笔者认为,就目前而言,“支持媒体曝光”还停留在“口号”层面,缺少制度和法律保障。舆论监督主要靠权力和制度的双重推进,在当前,更多的还是权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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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腐败越演越烈,已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已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政权的巩固,在反腐局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身为立法人士提出为“贪官免死”的议案,无疑一是为贪官壮胆,二是打击了政府的反腐决心。从深层次讲是为特权阶层的贪腐犯罪减轻或免除处罚,难免不让人质疑是“利益集团”想官官相护。笔者认为:对贪官死刑的免赦,就是对人们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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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系列记者的不幸遭遇中可以看到这些现象:一是与记者揭露真相的报道有关;二是被打记者的“档次”越来越高(从地方媒体记者到中央媒体记者);三是常能看到地方官员及公安、检察等执法机关的影子;四是手段不断升级,由原始简单的“人身伤害”到“新闻侵权民事诉讼”,再到“刑事诉讼”,企图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暴露着新闻工作者的艰辛、风险与苦涩。笔者认为,频繁发生的“记者遭遇不测”事件,充分说明舆论的监督力受到蔑视与攻击,这伤害的不仅仅是记者个人,而是整个媒体的良心和公民的权利。这不仅是记者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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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湖南娄底的“公捕公判”还是湖北武汉警方的“实名曝光”, 笔者毫不怀疑组织者的动机是良好的,其初衷是希望通过“公捕公判”和“实名曝光”的形式来震慑犯罪与违法;笔者也相信通过这些方式能从一定程度上打击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空气,维护社会秩序。但是,在现代文明社会中,这些做法都是不妥的,都不同程度的践踏了公民人权,严重影响法治文明的进程,也损害了政法机关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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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则新闻和红网论坛跟帖,愤怒:主流媒体也不讲良心了。又是升烟升压的高叹、疾呼:娄底官方要公开回应民众质疑。放哪儿呢?我的根在那方山水,不宜四处张扬,于是仅放红网娄版,娄底的事还是由娄底人来评说。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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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华社和红网对此事件的相关报道中不难看出,消息来源基本上是采用“官方通报”,看不到目击证人和洪海军提供的相关消息。尽管娄底官方已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查”、“严处”,但民众依然纷纷质疑。从第一线索网中可以看出:目击者称“司机满身酒气”,“走路都摇摇晃晃”,红网论坛跟帖者也提供了类似的消息,让事件真相扑朔迷离。
对此,笔者认为,娄底官方不能缄口不言,应该公开回应两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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